天山網訊(記者馬曉芳報道)近日,記者從新疆昌吉公路管理局獲悉:2月10日12時(北京時間)起,該局管轄的榆樹溝收費站、瑪河收費站、大黃山收費站和雙澇壩收費站將實行計重收費。
  貨車計重收費標準為高速公路、一級公路0.07元/噸·公里;二級公路0.05元/噸·公里。其中車貨總重小於10噸(含10噸)的車輛,按基本費率計算確定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,車貨總重不足4噸按4噸計收;10噸至40噸(含40噸)的車輛,10噸及以下部分,按基本費率計收,10噸以上的部分,按基本費率線性遞減至基本費率的50%計收;超過40噸的車輛,10噸及以下部分,按基本費率計收,10噸至40噸的部分,按基本費率線性遞減至基本費率的50%計收,超過40噸的部分按基本費率的50%計收。
  車貨總重超過該車對應公路承載能力認定標準,但未超過該車對應公路超限認定標準和超過了100%以上的車輛,都有不同的計重收費計算方法。其中,超過公路承載能力認定標準100%以上的重量部分,按基本費率的12倍計重收取車輛通行費。
  為鼓勵集裝箱與特種罐裝車輛發展,對符合國際標準的集裝箱及特種罐裝車輛,正常車輛按應收計重通行費的75%收取車輛通行費;車貨總重超過該車對應的公路超限認定標準時,按照車貨總重進行計重收費,不享受優惠政策。
  鮮活農產品運輸在合法裝載及超限認定標準5%以內的,免收車輛通行費。車貨總重超過該車對應的公路超限認定標準5%以上時,按照車貨總重進行計重收費,不享受優惠政策。
  記者從昌吉公路管理局獲悉,超限運輸危害極大,作為治理超限超載一種行之有效的經濟手段,“多載多繳費、少載少繳費、超載加倍繳費”的計重收費措施,下一步將在我州收費公路管理中發揮作用,有效限制超限運輸車輛對公路掠奪性使用。對超限車輛加收通行費使其無利可圖,無空可鑽,將有效遏制超限運輸,大大緩解超限運輸造成的安全隱患。  (原標題:2月10日起新疆大黃山等4個收費站實行計重收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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