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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新京報記者不完全統計,目前,全國30所高校已公佈去年“三公經費”,總額達6884.73萬元,其中浙江大學最高,達1107.8萬元;廣東體育學院為零。北京有3所高校公佈去年“三公”。(12月27日《新京報》)
  高校“三公經費”公開作為高校經費公開的組成部分,是社會持續關註的焦點之一。目前高校“三公經費”問題還是存在的,但自從中央落實“八項規定”、反“四風”以來,曾經比較常見的公款吃喝問題,現在明顯收斂了很多。這些年來,國家對於教育的財政投入不斷加大,而從投資的分配來說,高校所占比重偏高。隨著財政對教育投入的大幅增加,用好管好教育經費的任務更突出,要求更迫切。退一萬步說,對納稅人、捐贈人、公共財政負責,高校就應該公開包括“三公經費”在內的所有經費使用情況,即使高校財務尚不具備條件實現全部公開,但參照政府部門公開“三公經費”,則應屬題中應有之義。
  然而,當前高校“三公經費”公開做得還很不夠。有的高校僅僅是在學校內部管理網絡系統中公開,只有內部的人員才能看到,而且公開項目比較粗略,只交代一些大項用了多少錢,沒有細緻的介紹;有的高校乾脆直截了當的拒絕公開“三公”經費等,這些人為因素最終匯聚成高校“三公經費”亂象層出不窮的根源。
  如何解套高校“三公經費”亂象?唯有公開!公開才能滿足公眾知情權、監督權,也才能壓縮腐敗的空間。要把高校的“三公經費”完全曬在社會公眾的眼皮底下,群眾雪亮的眼睛就像懸在高校領導頭上的一把劍,在一定程度上能防止“領導”的不當行為。
  高校“三公”經費的公開需體制機制給力,這是公開的前提,也是公開的關鍵。雖然高校屬於事業單位序列,與行政機關性質有所區別,但規範行政機關“三公”消費的規定,也應該適用於高校。現實的情況卻恰恰相反,社會輿論對於行政機關的“三公”問題緊盯不放,對高校等事業單位的“三公”問題卻存在著明顯的監督盲區。不論是在“三公”經費公開的具體範圍、統計口徑,還是公開時間、公開形式等方面,都缺乏明確、可操作、剛性的制度依據。從中央到地方,都沒有對高校“三公”進行統一部署。對於高校而言,“三公經費”公不公開、如何公開,也與自身利益沒有太大關係。所以,高校“三公經費”公開一直停留在紙上,很難實際推開。
  治理高校“三公經費”亂象,必須堵住源頭,將來源多樣化的高校資金,進行規範性的預決算管理,特別是要加強對科研經費的管理,防止用科研經費進行“三公”消費。同時,也要關註高校日益嚴重的行政化問題,推進高校管理體制改革,完備審計程序,對“三公”亂象進行釜底抽薪式地治理。
  只有這樣,高校“三公經費”才能經得起檢驗,公開“三公經費”才有實際意義,給高校防腐反腐帶來持久推動力,也為高校的可持續發展道路打下堅實的基礎。
  文/泉浩  (原標題:公開“三公經費”是高校最好的防腐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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